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1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025 | 郑州科大物物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500吨水环境改良剂建设项目 | 荥阳市乔楼镇三里庄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建设规模为年产500吨水环境改良剂建设项目 | 1、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储水池收集后用于厂区道路抑尘和绿化; 2、废气:混合搅拌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再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机械设备采取室内安装、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措施: 4、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卖至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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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开发监督科 电话:6462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