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1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026 | 荥阳市三元磨料磨具厂 | 年加工8000吨耐火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荥阳市建设路与友谊路交叉口东南侧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3万元,建设规模为年加工8000吨耐火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破碎、球磨和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机械设备采取室内安装、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措施: 4、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半铁砂下脚料收集后均外售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宇磨料磨具厂;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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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开发监督科 电话:6462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