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11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027 | 郑州雷鸣发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年产8000台(套)柴油发电机 | 荥阳市建设路与友谊路交叉口西南角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郑州市环保局于2012年12月19日以郑环建表(2012)183号对《郑州雷鸣发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000台(套)柴油发电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 1、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2、废气:浸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外排;刷漆废气经安装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3、噪声:机械设备采取室内安装、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措施: 4、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站;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定期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垃圾中转站进行统一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开发监督科 电话:6462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