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5年8月10日-2015年8月14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029 | 河南天邦混凝土有限公司 | 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 荥阳市贾峪镇槐林村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5万元,建设年产60万立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 1、废水:搅拌机清洗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产生的废水,采用砂石分离机+三级清洗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2、废气:筒库、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砂石料场采取喷淋洒水装置,并在堆场设置1.5m高围堰;机制砂生产线破碎工序粉尘通过破碎机上方安装水喷淋头抑尘;落砂工序通过在振动筛底部的搅拌机上方安装水喷淋头抑尘。 3、噪声:高噪声设备设备采取隔音降噪设施,并安装减振基础: 4、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各类清洗废水产生的沉淀物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开发监督科 电话:6462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