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日-2015年11月6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032 | 郑州荥泽建材有限公司 | 年产60万立方米商砼建设项目 | 荥阳市310国道任庄段北侧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7.5万元,荥阳市环保局于2015年5月22日以荥环建(2015)044号对《郑州荥泽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商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 1、废水:搅拌机清洗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采用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围村民拉走肥田。 2、废气:筒库配套袋式除尘器+全封闭搅拌系统措施;砂石料场采取喷淋洒水装置+全封闭措施进行处置。 3、噪声:机械设备采取密封作业、设备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各类清洗废水产生的沉淀物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开发监督科 电话:6462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