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日-2015年11月6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033 | 河南德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 | 荥阳市贾峪镇龙卧凹村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荥阳市环保局于2015年1月14日以郑环审(2015)34号对《河南德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拉走用于农田施肥; 2、废气:各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和置于变截面彩钢结构厂房内等措施; 4、固废: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开发监督科 电话:6462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