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1月16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036 | 郑州市兴事发门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年产60万樘入户门及30万樘室内门生产线一期工程(年产8万樘入户门)建设项目 | 荥阳市豫龙镇碾徐村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8万元,郑州市环保局于2011年9月26日以郑环建表(2011)98号对《郑州市兴事发门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樘入户门及30万樘室内门生产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 1、废水:表面处理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冲厕用水;水磨废水经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2、喷粉工段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焊接烟尘通过安装风扇加强通风;喷粉及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二次燃烧系统处理后经15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锅炉采用天然气作燃料。 3、噪声:对车间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及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 4、边角料和废包装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暂存后由平顶山市润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开发监督科 电话:6462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