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29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039 | 郑州伟佳钣金制造有限公司 | 年产4000套钣金结构加工件建设项目 | 荥阳市豫龙镇织机路荥运路南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荥阳市环保局于2015年11月16日以荥环建(2015)157号对《郑州伟佳钣金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000套钣金结构加工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 1、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2、废气:焊接、切割废气通过车间安装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 3、噪声:产生噪声的设备加装减震基础,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废:废边角料和焊渣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平顶山市润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开发监督科 电话:6462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