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16-00068
  •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城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5-12-03
  • 2015-12-03
关于拟对荥阳市金寨回族乡人民政府金寨回族乡北楚楼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荥阳市金寨回族乡人民政府金寨回族乡北楚楼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5123日-2015129日。

    电话:0371-64622629

    通讯地址: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寨回族乡北楚楼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荥阳市新材料园区16号路南、31号路东

荥阳市金寨回族乡人民政府

河南源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拟建筑总面积106568.46㎡,共建设7栋11层住宅楼及配套设施。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二、废气。对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墙、挡板、定期洒水等措施,开挖土方必须加盖防尘网,减少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地下停车场机械排风,减少汽车尾气对居民生活影响。

三、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噪声。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