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16-00072
  •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城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5-12-21
  • 2015-12-21
关于拟对河南润旭德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工程机械销售、维修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润旭德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工程机械销售、维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51221日-20151227日。

    电话:0371-64622629

    通讯地址: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工程机械销售、维修中心建设项目

荥阳市荥运路京城路交叉口

河南润旭德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22281万元,建设工程机械销售、维修中心建设项目,主要销售和维修韩国现代挖掘机。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焊接、烟尘经车间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换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标准。

三、固废:项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贮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