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16-00074
  •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5-12-29
  • 2015-12-29
关于拟对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罗垌水厂配套调蓄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罗垌水厂配套调蓄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51229日-201615日。

    电话:0371-64622629

    通讯地址: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罗垌水厂配套调蓄池工程

荥阳市织机路以东、索河路以南、康泰路以北、西气东输保护带以西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8953.05万元,建设罗垌水厂配套调蓄池工程,项目占地面积357866.7m2

一、废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荥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施工期产生的扬尘经覆盖防尘网、洒水、绿化等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三、固废:施工期弃渣、弃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