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16-00082
  •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业务信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6-01-06
  • 2016-01-06
关于拟对郑州海特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专业模具及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郑州海特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专业模具及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616日-2016112日。

    电话:0371-64622629

    通讯地址: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万吨专业模具及备件建设项目

荥阳市新材料产业园

郑州海特机械有限公司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50339.42万元,建设年产2万吨专业模具及备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磨具铸件(显示玻璃模具铸件、微晶玻璃模具铸件、耐热玻璃模具铸件)、新型合金材料(石油采油树铸件、金属破碎机铸件、轨道交通铸件)及零部件、成套设备(膨化机、榨油机、剥壳机)制造。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由农户定期拉走肥田,远期排入郑州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生产过程中电炉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9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标准;振动落砂机粉尘、抛丸抛光粉尘、混砂工段粉尘经各自配置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确保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经国家认证的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三、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固废分别收集、综合利用;电炉除尘粉尘、炉渣、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贮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