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16-00100
  •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6-01-20
  • 2016-01-20
关于拟对郑州健康城市开发有限公司郑州荥阳健康园区土地一级开发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郑州健康城市开发有限公司郑州荥阳健康园区土地一级开发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6120日-2016126日。

    电话:0371-64622629

    通讯地址: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荥阳健康园区土地一级开发建设项目(一期)

荥阳市健康园区一期工程范围内

郑州健康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4902138.985万元,工期规划面积48平方公里,拟对区域内土地进行征收、整理等一级开发前期工作,同时配套建设道路、园林、绿化景观等基础设施,满足土地二级开发备件。

一、废水。施工洗漱废水、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设置临时旱厕,定期清运肥田;道路铺设雨水管网。

二、废气。对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墙、挡板、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汽车停放管理,减少汽车尾气对居民生活影响。

三、固废。施工土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妥善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噪声。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