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24-00019
  •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4-12
  • 2024-04-12
荥阳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增设床位)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拟作出荥阳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增设床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拟对荥阳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增设床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0412-20240418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荥阳市妇幼保健院

荥阳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增设床位)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工业路中段2

河南泊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不新增占地,在原占地范围内扩建1座儿科楼(嘉颂楼),占地面积818.68m2,总建筑面积3296.36m2,增加床位102张。改扩建完成后,全院床位200张。

废气:①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引入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氨和硫化氢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氨:4.9kg/h,硫化氢:0.33kg/h)。②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效率以及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限值要求(油烟:1.5mg/m3,去除效率不低于90%煎药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煎药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新增废水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和煎药机清洗废水,经院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和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标准(COD360mg/LBOD5170mg/LSS190mg/L,氨氮≤40mg/L)。

噪声:项目机械设备均位于建筑内部,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标准。

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未被感染的输液瓶(袋)设置固定回收室暂存,定期委托周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其他未被感染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和医疗用品经消毒处理后装进黑色垃圾袋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生物滤池废滤料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中药渣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定期外售用于生产饲料;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污泥分别经医疗废物暂存间、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