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16-00123
  •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6-03-03
  • 2016-03-03
关于拟对郑州培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PVC管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郑州培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PVC管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633日-201639日。

    电话:0371-64622629

    通讯地址: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培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PVC管材建设项目

荥阳市王村镇西大村

郑州培达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租用原有厂房2100平方米年产1000吨PVC管材建设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密封搅拌-加热熔融-冷却定型一扩孔切割-检测-成品

 

一、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理用作农肥;

二、废气。项目加热熔融废气集气罩收集、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三、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随意弃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