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豫华生猪屠宰有限公司年屠宰生猪20万头综合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荥阳豫华生猪屠宰有限公司年屠宰生猪20万头综合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荥阳豫华生猪屠宰有限公司年屠宰生猪20万头综合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荥阳市王村镇西大村
建设单位:荥阳豫华生猪屠宰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均为企业自筹。项目计划用地12亩,租赁河南食霸天下食品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屠宰生猪20万头综合加工项目。经查阅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淘汰和限制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已经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郑荥阳制造[2015]18495号文备案,并经郑州市发改委复核同意。
二、本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屠宰过程废水、待宰间冲洗水、车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废水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以满足《肉类加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N13457-92)表3二级标准的要求,然后进入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待宰车间、屠宰车间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评价建议屠宰车间设置排风扇若干,污水处理站产生臭气各处理单元均密封,臭气经生物除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建议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周围绿化,可进一步有效吸收恶臭气体。
(3)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病死猪、肠胃内容物、猪粪便、猪毛、污水处理站油泥和生活垃圾。其中病死猪通过高温无害化处理技术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肠胃内容物和猪粪便均外运肥田;猪毛外卖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废油脂外卖综合利用,污泥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的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有生产车间劈半锯、制冷设备压缩机和污水处理站各类泵和空压机等。评价建议对高噪声设备设置隔音间,选用低噪声水泵和设备,进出口设置橡胶接头和减振基础。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荥阳豫华生猪屠宰有限公司年屠宰生猪20万头综合加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荥阳豫华生猪屠宰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根华
联系电话:13700855934
电子信箱:1589222189@qq.com
通讯地址:荥阳市王村镇西大村
五、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804号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0371-55698478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88号新闻出版局豫酒商务4楼
邮编:45000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