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16-00145
  •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环保验收
  • 2016-04-18
  • 2016-04-18
河南升元牧丰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绿色无公害饲料建设项目拟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6418日-2016422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河南升元牧丰饲料有限公司

产12万吨绿色无公害饲料建设项目

荥阳市建设路中段南侧、褀源路东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2万元,郑州市环保局于20141110日以环建(2014367对《河南升元牧丰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绿色无公害饲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荥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2、废气:投料、粉碎、配料要段投料口及打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各投料口和出料口配套的集气罩捕集后经脉冲除尘器净化处理,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通过楼顶烟囱排放。

3、噪声:产生噪声的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该项目产生的回收料回收利用,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原料杂质、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

附件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