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16-00192
  •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环保验收
  • 2016-06-01
  • 2016-06-01
  • 2016-05-31
  • 2016-06-06
荥阳海连天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拟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5月31日-2016年66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荥阳海连天石化有限公司

荥阳海连天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

荥阳市310国道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62万元,荥阳市环保局于2015年1月4日以荥环建[2015]001号对《荥阳海连天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经0.5m³隔油池处理后同职工生活污水一起进入15m³化粪池暂存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处理后,废气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油气排放浓度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最大浓度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吸音措施

4、固废: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油渣、沉淀物需清理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协议,定期处理不自行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办   电话:64622629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