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荥阳海连天石化有限公司 | 荥阳海连天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 | 荥阳市新310国道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62万元,荥阳市环保局于2015年1月4日以荥环建[2015]001号对《荥阳海连天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经0.5m³隔油池处理后同职工生活污水一起进入15m³化粪池暂存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处理后,废气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油气排放浓度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最大浓度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吸音措施。 4、固废: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油渣、沉淀物需清理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协议,定期处理不自行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办 电话:6462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