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16-00214
  •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环保验收
  • 2016-06-17
  • 2016-06-17
郑州金鹏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套)生物质环保颗粒成套设备项目拟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616日-2016年622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郑州金鹏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郑州金鹏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套)生物质环保颗粒成套设备

荥阳市友谊路1号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1万元荥阳市环保局于2015年8月25日以荥环建(2015)120号对《郑州金鹏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套)生物质环保颗粒成套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1、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职工生活废水经1m³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车间采用排风扇加强车间的通风,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吸音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夜间不生产。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金属屑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机油桶循环使用,废机油由河南环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收购,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办   电话:64622629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