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16-00245
  •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保护,治理,业务信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6-07-29
  • 2016-07-29
关于拟对河南永大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新型节能门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永大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新型节能门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6729日-201684日。

    电话:0371-64622629

    通讯地址: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0万立方米新型节能门窗建设项目

荥阳市高村乡张村

河南永大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5800万元,占地面积30417.8平方米,年产40万立方米新型节能门窗建设项目,主要生产产品:新型节能门窗(塑钢窗、断桥铝合金窗)。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定期由周围村民拉走肥田,不外排;

二、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饮食业单位标准;

三、固废:金属废料、玻璃废料收集后定期送于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