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为2016年8月2日-2016年8月8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 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河南洁丽洗衣有限公司 | 河南洁丽洗衣有限公司洁丽洗涤中心建设项目 | 荥阳市道北工业园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总投资5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郑州市环保局以郑环建表〔2013〕296号对《河南洁丽洗衣有限公司洁丽洗涤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2015年12月2日郑州市环保局以郑环建函〔2015〕67号对河南洁丽洗衣有限公司洁丽洗涤中心建设项目环评内容变更进行了说明。 | 1、废水:水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软水设备树脂再生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进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生产车间产生的熨烫废气经熨烫机上方自带的集气罩收集排放,干洗烘干废气经车间安装排风扇,保持车间通风换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标准要求。 3、噪声:经监测,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干洗机产生的废旧滤网、废活性炭、蒸馏残渣及软水设备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分别由带盖桶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 电话:6462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