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郑州市豫中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年加工消防箱12万个(套)建设项目
| 荥阳市荥阳市汜水镇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1万元,荥阳市环保局于2014年7月18日以荥环建〔2014〕036号对《河郑州市豫中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年加工消防箱12 万个(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5m3 废水暂存池暂存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2、项目焊接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经车间排气扇排放。静电喷涂工段产生的废气设备自带回收系统回收后在车间内部回收。该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排放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后,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职工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设置10m3 的危废暂存间,经收集后定期由上海海利润滑油有限公司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办 电话:6462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