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16-00287
  •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环保验收
  • 2016-09-13
  • 2016-09-13
郑州豫元包装有限公司纸箱生产项目拟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913日-2016年918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郑州豫元包装有限公司

纸箱生产项目

荥阳市乔楼镇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荥阳市环保局于20041025日以登记表对《郑州豫元包装有限公司纸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了批复

    1、废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锅炉废气经水浴除尘器处理后外排,满足《锅炉大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采取防震、密闭、隔音等措施降噪后,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办   电话:64622629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