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11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郑州市超凡自控阀门有限公司 | 年产2万台阀门气动装置建设项目 | 荥阳市高山镇阀门产业园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荥阳市环保局于2014 年9 月15 日以郑环建[2014]286 号对《郑州市超凡自控阀门有限公司年产2万台阀门气动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 1、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主要的废水为工作人日常生活废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运走。 2、废气。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原材料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焊接废气。采取车间顶棚排风扇加强车间内通风。该项目无喷漆工序,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来自原材料进行车、钻、铣、刨及组装时产生的噪声。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夜间不生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加工产生的边角料,钢板、金属屑。集中收集后全部外售,切削液及润滑油由储存箱储存后循环利用;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办 电话:6462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