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9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荥阳市鑫隆达纸质制品有限公司 | 年产2000万平方米瓦楞纸板建设项目 | 荥阳市建设路与友谊路交叉口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实际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荥阳市环保局于2014 年5月28日以荥环建[2014]020号对《荥阳市鑫隆达纸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平方米瓦楞纸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了批复。 |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2、噪声。本项目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夜间不生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3、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加工产生的边角料打包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办 电话:6462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