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16-00331
  •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保护,影响
  • 2016-10-14
  • 2016-10-14
关于拟对郑州宗海科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0台(套)环保设备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郑州宗海科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0台(套)环保设备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61014日-20161020日。

    电话:0371-64622629

    通讯地址: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台(套)环保设备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

荥阳市汜水镇南屯村

郑州宗海科工贸有限公司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建设年产200台(套)环保设备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生产产品:消烟除尘脱硫器、水处理设备、液位计。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肥田。

二、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要求。

三、固废: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卖;废机油、废切削液、含油棉纱、废活性炭暂存后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