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16-00362
  •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业务信息,环保验收
  • 2016-11-03
  • 2016-11-03
河南夯士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拟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113日-2016年119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河南夯士混凝土有限公司

年产12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

荥阳市贾峪镇岵山行政村长城水泥厂西侧马米线路西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总投资7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荥阳市环保局于2011531日以荥环建[2011]036号对《河南夯士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1、废水:项目生产产生的清洗废水采用砂石分离机+100m³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冲厕和盥洗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围村民拉走用于田间施肥;食堂及澡堂废水经地埋式动力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集水池收集,用于厂区绿化,部外排。

2、废气:水泥、粉煤灰和矿粉筒库顶呼吸空及库底粉尘经WAM除尘器处理,进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废气排气筒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 标准要求;原料堆场采取半封闭,周围设置1m 高围堰,设置旋转式喷淋装置,加盖篷布等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杨尘污染,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3 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出。

3、噪声:项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吸音措施,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夜间不生产。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不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得随意堆放。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办   电话:64622629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