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16-00372
  •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治理,业务信息,环保验收
  • 2016-11-11
  • 2016-11-11
郑州明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年产防爆型综合配电箱1400台建设项目拟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1111日-2016年1117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郑州明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年产防爆型综合配电箱1400台建设项目

荥阳市塔山北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东南侧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荥阳市环保局于2014年6月6日以荥环建(2014)023号对《郑州明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年产防爆型综合配电箱1400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1.废气:焊接烟气经车间安装换气扇加强通风.由监测结果可知,无组织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不生产)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办   电话:64622629 


附件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