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郑州明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年产防爆型综合配电箱1400台建设项目 | 荥阳市塔山北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东南侧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荥阳市环保局于2014年6月6日以荥环建(2014)023号对《郑州明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年产防爆型综合配电箱1400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 1.废气:焊接烟气经车间安装换气扇加强通风.由监测结果可知,无组织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不生产)。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办 电话:6462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