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16-00374
  •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环保验收
  • 2016-11-14
  • 2016-11-14
河南兴安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拟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1114日-2016年1118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河南兴安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35万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

荥阳市城关镇宫寨村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实际总投资25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郑州市环保局于2016317日以[2016]60号对《河南兴安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了批复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1套能力为15m3/h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河南星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苗圃灌溉。由监测结果可知,该项目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气:项目外加剂入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25m高排气筒排放;成品入成品罐粉尘经袋式除尘器+21m高排气筒排放;干砂筛分粉尘经袋式除尘器+28m高排气筒排放;物料输送粉尘经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包装过程粉尘经袋式除尘器+12m排气筒排放。由监测结果可知,该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表3标准。

    3噪声:该项目对噪声源采用密封作业,基础减振、密闭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由监测结果可知,该项目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办   电话:64622629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