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16-00408
  •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6-12-22
  • 2016-12-23
关于拟对河南榕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干混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榕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干混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61222日-20161228日。

    电话:0371-64622629

    通讯地址: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0万立方米干混砂浆建设项目

荥阳乔楼镇沈洼村

河南榕强建材有限公司

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6600平方米,年产40万立方米干混砂浆建设项目

1、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为砂石骨料堆存、运输廓道采取全封闭,原料下料及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经各工序配套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筒顶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标准要求;配备移运式洒水喷头,对运输道路、厂区内定时洒水降尘,无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要求。

3、噪声: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