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16-00411
  •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6-12-27
  • 2016-12-27
关于拟对郑州同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郑州同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61227日-201713日。

    电话:0371-64622629

    通讯地址: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万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

荥阳市贾峪镇龙卧洼村

郑州同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9900平方米,年产50万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

1、废水:项目清洗废水经5m³沉淀池循环利用,不得外排食堂废水5m3 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生活污水经30m3化粪池暂存后用于周围居民肥田。

2、废气:生产过程中各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的脉冲袋式除尘

器、震打除尘器处理由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均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要求。

3、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除尘器收尘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