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郑州瑞丰王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年产700台双向翻转犁农业机械加工项目 | 荥阳市王村镇房罗村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实际总投资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荥阳市环境保护于2010年9月6日以荥环建〔2010〕056号对郑州瑞丰王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年产700台双向翻转犁农业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 2、废气:项目刷漆产生的挥发气体、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经车间排气扇排放,外排废气颗粒物、二甲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3、噪声:目对噪声源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夜间不生产)。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废乳化液、废机油由南阳市振兴特种油品有限公司回收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办 电话:6462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