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郑州市亚美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年产700吨玻璃功能型新材料建设项目 | 荥阳市荥运路与织机路交叉口西南侧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实际总投资10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1月26日以郑环审[2015]57号对《郑州市亚美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吨玻璃功能型新材料和20万㎡功能玻璃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 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废气:各有机废气产生点安装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颜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噪声:对噪声源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夜间不生产)。 固废:清洗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回用于生产;废抹布、废包装袋盒、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办 电话:6462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