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锦丰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0台建筑机械项目环评工作已启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300台建筑机械项目。
建设单位:郑州市锦丰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荥阳市310国道任庄段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办公楼、生产车间等。本项目工艺技术如下所示:
钢材——下料——焊接——组装——打磨——喷漆——晾干
主要设备:等离子切割机、焊机、车床、弯曲机、钻机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250台搅拌机、20台水泥罐、30台配料机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郑州市锦丰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国亮
电话:13703908976
三、承担评价本次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32-68005088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包括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和编制报告书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项目公示期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郑州市锦丰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