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196/2017-00137
  •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业务信息
  • 2017-05-09
  • 2017-05-11
郑州市锦丰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0台建筑机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郑州市锦丰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0台建筑机械项目环评工作已启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300台建筑机械项目。

建设单位:郑州市锦丰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荥阳市310国道任庄段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办公楼、生产车间等。本项目工艺技术如下所示

钢材——下料——焊接——组装——打磨——喷漆——晾干

主要设备:等离子切割机、焊机、车床、弯曲机、钻机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250台搅拌机、20台水泥罐、30台配料机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郑州市锦丰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国亮

电话:13703908976

三、承担评价本次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32-68005088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包括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和编制报告书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项目公示期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郑州市锦丰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20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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