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荥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根据《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豫数政办〔2022〕9号)和郑州市《关于开展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政网办〔2022〕28号)工作安排,为做好荥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总体安排,省、市、县三级均要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结合我市实际,根据《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12月15日前,编制并公布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确认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各有关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依法确认事项是否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主管部门是否准确、实施机关表述是否准确,填写《荥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确认表》。对因地理区位、自然禀赋等因素我市没有实施而暂不认领的事项,以及结合我市改革情况需对实施层级、实施机关作出调整的事项,须填写具体意见及理由。各有关单位将填写好的《荥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确认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与电子版于2022年12月7日12: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xyzwfwgg@163.com。
(二)审核和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各有关单位《荥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确认表》确认情况进行汇总审核,经反馈、修改完善、确认后,形成《荥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按程序审定公布。
(三)在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确认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各有关单位,按照本级编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在省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完成事项基本要素的确认、填报工作,实现全省各级行政许可事项同源管理、同步更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郑州市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时间节点均提出了明确要求。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确保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清单编制工作。
(二)依法依规编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上一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确认本地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对于我市放权赋能改革(直接下放、委托实施、授权)事项要做好衔接,对与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相冲突的改革事项予以纠正调整,确保清单之内皆依法、清单之外无许可。
(三)加强协调沟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实际编制清单,确保清单编制符合国家、省要求、事项上下衔接一致。为做好事项对接,在编制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向联络人进行咨询。
附件:
1.涉及单位名单及对接联络人
2.荥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确认表
荥阳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