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政务服务指标优化提升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总体方案》和《郑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市场主体经营发展中的痛点堵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牵引,以最大限度精简审批事项,优化职能配置,重塑办事流程,融通数据支撑为重点,全面拓展政务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到2023年底前我市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革框架基本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行目录清单制和动态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数据驱动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力争在2023年的营商环境评价中政务服务指标排名在全省第一方阵。
二、改革措施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1.统一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根据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认领本层级目录和实施清单,并统一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管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牵头部门: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统一梳理公布本级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根据各级最新确认的征许可事项,组织各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认领承接上级设定,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对外公布。(牵头部门: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3.统一梳理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清理无法定依据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布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汇总公示中介服务机构的办事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牵头部门: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4.规范线下综合服务场所的办事服务
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大厅功能布局、事项进驻、窗口设置、人员配置、适老服务等内容。依法开展审批服务、优化审批流程、严控办理时限、完善配套机制,强化咨询辅导,加快智慧大厅改造升级,提升服务质效。各乡镇参照《荥阳市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方案》,选取2个乡镇作为试点,规范建设乡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要求实现便民服务站点全覆盖。(牵头部门: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5.规范设置政务服务场所窗口
政务大厅设置综合咨询区、综合窗口、“全豫通办”、“跨省通办”等窗口。乡镇参照《荥阳市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方案》,设置综合窗口、绿色通道等业务窗口。(牵头部门: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各乡镇、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6.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深化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服务人员、审批业务系统、合规审查环节、部门服务大厅(窗口)实质性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启用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签批”。(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委编办牵头;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
7.深化“一网通办”和全程网办。
排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办地址的统一身份认证,建立统一用户库,核查事项库中的3星、4星级事项数量,结合动态调整情况,确保一网通办率保持在99%以上;精简审批事项、优化流程,推动“全程网办率”保持在100%以上。(牵头部门: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8.拓展“掌上办”服务功能。
梳理含教育、医保、社保、卫健、民政、残联等领域高频事项,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统一汇聚“郑好办”掌上办理。牵头部门: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公安局、医保局、社保局;完成时限:长期)
9.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
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选取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办理。(牵头部门: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公安局、医保局、社保局、民政局、教育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0.完善提升乡村综合自助一体机服务功能。
跟踪研判已上线事项的运行情况,经进一步调研沟通,拟上线一批便民利企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更多事项“就近办”“自助办”。(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四)扩大极简审批覆盖面
11.持续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政务大厅设置“一件事”专区或“一件事一次办”综窗,对接上级部门出台通用的“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及操作规程,结合国务院最新发布的“一件事一次办”基础清单,分别梳理细化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清单,配套制定办事指南和流程图线上线下同步发布。(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2.推行告知承诺制。梳理公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用告知承诺事项清单,明确承诺书的具体内容及法律责任。结合承诺内容编制事项清单,包括事项名称、主要申报材料、可容缺受理的材料和相关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五)扩大免证办覆盖面
13.梳理“免证办”事项。在各类政务服务场景中,围绕教育、社保、医疗、养老、婚育和企业登记、经营许可办理等民生高频领域全面开展证照梳理,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年底前实现首批100项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事项。(牵头单位:市政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4.加快电子证照制发。根据证照类型、时间跨度梳理各类证照存量数据,积极和郑州市进行对接,督促各单位将本单位新发证录入相关电子平台,对于符合要求可制作电子证照的事项,督促各单位及时认领。明确各单位各类证照存量,按照应转尽转的原则,提升存量数据的电子转换率。(牵头单位:政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5.强化电子印章支撑。积极和郑州市进行对接,督促各相关单位报送证照印模,及时和郑州市技术进行对接服务接口,复用郑州市电子印章UK系统。(牵头单位:政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六)扩大免申即享覆盖面
16.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依托郑州市政务服务网,郑惠企·亲清在线平台,对政策实行分类标签管理。(牵头单位:发改委;责任单位:政务大数据局;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7.推动惠民政策免申即享。分级梳理惠农、助学、助医、养老、育幼、扶弱、助残等现行惠民政策,梳理惠民政策清单,依托郑州市政务服务网,郑惠企·亲清在线平台,依法精准识别符合条件的用户身份,实现相关群体优待政策免审即享。(牵头单位:发改委;责任单位:政务大数据局、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七)扩大有诉即办覆盖面。
18.设立“有诉即办”窗口。整合咨询投诉资源,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有诉即办”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实行“有诉即接、有诉即应、有诉必办、有诉即办”。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万人助万企“服务窗口,拓宽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实行“窗口接诉、后台办理、限时回复、‘不满’督办”工作机制。(牵头单位:政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19.畅通线上投诉反映渠道。及时收集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各主要媒体客户端、互联网平台的投诉意见建议,快速处置、限时回复线上投诉。完善企业和群众投诉处理机制,投诉及时转办率、按期回复率均达到100%。(牵头单位:政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20.健全“好差评”评价体系。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全覆盖、各级政务服务场所窗口评价设备全覆盖,评价覆盖事项率、覆盖部门率和实名差评按期整改率均达到100%。加强评价数据跟踪分析,及时发现解决政务服务堵点、难点、痛点问题。(牵头单位:政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长期)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提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经常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注重统筹,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站在整体政府的高度,建立健全上下衔接、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政务服务提升工作。
(三)加强督查,强化工作落实。各部门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工作落实全过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善于发现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推动政务服务提升各项任务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