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3日,荥阳市卫健委下发了《荥阳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同级医疗机构之间、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医共体成员单位间,属于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应互相认可,公布首批132项互认项目清单。
按照要求,我市两家三级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已分别于2023年10月、2024年6月接入河南省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进行结果上传和互认工作。同时进一步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信息化建设,市妇幼保健院、郑州华卓医院于2024年9月份,郑州瑞祥医院于2024年10月份,分别接入河南省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截至目前,以上医疗机构完成互认报告796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