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37X/2015-00078
  • 荥阳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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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30
  • 2015-04-30
荥阳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和配置土地资源,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最大限度满足荥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和《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结合我市近年来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建设用地需求及供给潜力,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抓改革、强投资、调结构、求提升”的工作主基调,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主线,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和招商引资中的工业用地,保障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民生用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加强规划统筹和土地管理,正确处理,合理把握中心城镇、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之间的关系,确保城镇建设合理用地。着力建设节地型城镇,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社区建设。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用地标准管控,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3.供需平衡原则

全市用地实行综合开发的建设方式,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重点抓好新型社区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城镇低效土地、低丘缓坡荒滩、工矿废弃地,土地利用向空间发展。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加大闲置地处置力度。同时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式,确保土地供需平衡。

4.有保有压原则

合理安排非农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民生用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严格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停止别墅类用地土地供应。

5.持续利用原则

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国土资源管理、保护和利用的全过程,着眼长远,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做到保护与利用并重,利用服从保护,最终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二、计划范围和期限

(一)计划范围

荥阳市行政辖区内计划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二)计划期限

计划年度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计划调控目标

(一)总量

2015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控制1286.4363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278.2963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8.14公顷。

(二)结构

在2015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4.284公顷;工矿仓储及工业用地737.9118公顷;住宅用地270.4793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23.21公顷,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38.3809公顷,其他商品房用地208.89公顷;公共设施用地163.8129公顷;教育用地79.9787公顷。

 

(三) 布局

2015年土地供应主要集中在荥阳市产业集聚区、郑州市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和城市发展区,少量用地分布在各乡镇农民创业园。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1、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把组团新区作为新型城镇化动力源,大力提升以特色商业区为重点的区域商业中心,做大做强城区经济,同时加快郑州市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荥阳产业集聚区、五龙产业集聚区建设,实现产城融合,全力打造全市经济核心增长极。南部以生态新城区为载体,北部依托历史文化、黄河景观旅游等资源,加速高标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2、全面完善高质量全域路网,充分发挥路网先导作用,积极服务郑州市域快速通道(荥阳段)建设,科学有序畅通镇区道路,全面形成畅达南北、贯通东西、生态绿色的高质量现代化全域路网。

(二) 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紧跟郑上新区建设步伐,优先保障全市基础设施土地供应,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保障能源和资源设施、市政公用环卫设施、环境建设等项目用地供应,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提高城市发展的保障能力。

2、优先保证具有高效、高辐射力的优势产业用地供应,重点支持现代制造业、有色金属加工业、商贸物流业、医疗产业的土地供应,推进一批带动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优先支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商业服务、医疗服务等服务业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3、保持住宅用地的平稳供应,加大政府住房保障力度。调整和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加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其他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应,稳定房地产市场。

(三) 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严格按照国务院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严禁其它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严格建设用地预审,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积极探索“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网上挂牌、用地预申请等多种交易方式。

3、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依托国土资源部动态监测系统,加强土地供应后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做好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工作,在全面摸清全市存量建设用地的基础上,盘活、改造、提升一批低效用地,充分挖掘存量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五、工作措施

(一)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提高实际操作的灵活性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不得随意变动。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各级各单位应当于每季度末前,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具体地块,包括列入当年供应的正式项目和后备项目两部分,实行适度弹性、滚动管理。未列入计划和向社会公布的项目地块,不得供地,市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均不得为其办理审批手续。

(二)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加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

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加大土地储备及开发力度,切实加强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改变由建设单位提请、政府部门被动审查的规划审批和土地供应模式,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有效执行,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

(三)加强计划实施的沟通协调,建立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

市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审批列入计划的项目,支持帮助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推进计划实施。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四)建立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和定期分析制度

国土资源局应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五)建立计划执行监督和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应从自身职责出发,全面落实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单位,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低、土地利用效益低下以及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用地的,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中予以削减。

 

                                                                                                        荥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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