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元-2月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元-2月,我市商品房投放减少近4成,商品房销售减少2成,二手房成交面积增长7成,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一、元-2月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
(一)商品房投放量同比减少近4成。我市新批准商品房预售11件,新批准预售面积29.9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9.03%。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9.24亿元,同比增长279.2%。房地产开发新开工84.0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8.9%;竣工16.1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0.4%。
(二)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减少2成。商品房销售1848套,同比减少17.09%;面积20.79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0.39%;商品房销售额11.56亿元,同比减少21.08%。其中:商品住房销售1694套、同比减少23.42%,面积19.67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4.38%,商品住房成交均价5503.08元/平方米(其中:城区楼盘成交均价4779.9元/平方米,周边楼盘成交均价6775.71元/平方米)、同比下降1.12%;非住宅销售154套(间)、同比增长805.88%,面积1.1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26.9%,成交均价6541.83元/平方米、同比下降64.26%。
2月份单月,商品房销售678套,同比减少12.18%,环比减少48.91%;面积8.06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1.91%,环比减少44.72%;商品住房成交均价5448.19元/平方米,同比下降1.8%,环比下降1.07%。
(三)域外人士购买率达到6成。域外人士购房1147套,占商品房销售总套数的62.07%,与2015年全年(56.36%)相比增长5.71%。
(四)商品房库存量同比增长逾1成。经统计,我市已批准的商品房预售项目中尚未售出的商品房累计13321套,同比增长42.39%,面积150.3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54%。其中:商品住房8571套、89.44万平方米,商业用房4750套(间)、60.95万平方米。
(五)二手房成交面积稳中有升。二手房交易成交177套,同比减少10.61%;成交面积4.1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7.7%;成交金额8343.33万元,同比增长53.3%。
(六)土地出让面积同比增长。房地产用地出让共6宗,面积11.48万平方米(合172.18亩),同比增长100%。
(七)房地产抵押贷量及金额小幅增长。房地产抵押登记(含商品房、二手房、在建工程)共办理3021宗,同比增长18.15%;抵押面积46.44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19%;贷款金额15.96亿元,同比增长11.22%。
(八)房地产行业税费征收同比增长。我市房地产行业税费征收共计完成5.58亿元,相当于我市财政总收入(8.11亿元)的68.8%,其中: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金成交金额1.98亿元,同比增长100%;房地产销售不动产税征收完成2.16亿元,同比增长94.33%;房产契税征收完成865万元,同比增长25.91%;土地契税征收完成1598万元,同比增长408.92%。
二、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
(一)元-2月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呈现的特点
1.商品房投放同比下降。我市新批准预售面积29.9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49.04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9.03%。主要原因:一是去年全市房地产用地出让偏少,全年共出让30宗,面积68.84万平方米(合1032.59亩),同比减少58.48%;二是元-2月期间符合预售条件的房屋相对较少,同时部分开发项目无推盘计划。
2.商品房销售减少2成。元-2月,周边改善性楼盘(如恒大山水城、清华·大溪地、郑州碧桂园等)待售房源少,销售量相应减少;而去年同期,我市商品房共销售2229套、26.11万平方米,周边改善性楼盘销售量占比较高,一定程度上拉低了商品房销售。
3.域外人士购买率保持平稳。域外人士共在我市购房1147套,购买率达62.07%;面积12.89万平方米,占商品房销售总面积的62%。自去年以来,域外人士购买率稳步保持在5成以上,我市已成为郑州及省内人士改善性需求的重要选择地。
4.商品住房待售面积处于合理区间。止2月末我市商品房待售面积150.39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89.44万平方米),若按2015年全年商品住房月均消化面积18.9万平方米计算,我市待售商品住房消化周期为4.73个月,处于合理区间,供求平衡区间为6-12个月。
(二)房地产市场预测
进入2016年,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化解房地产库存”要求,2月2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城镇住房制度,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市场,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2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提出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通过上述政策措施,降低购房成本,支持住房消费;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完善支持居民住房合理消费的税收、信贷政策,适应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因城施策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1月13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同时,省、郑州市对引导农民进城购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扩大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国家房地产政策持续宽松的大形势下,随着2016年我市区位交通、生态环境、产业结构、城市品质等优势的进一步彰显和提升,加上知名房企集聚、改善性优质楼盘投放、郑州市征迁人口溢出效应等因素,将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今年截至3月15日,我市商品房累计销售2871套、30.33万平方米,与去年一季度的3309套、39.12万平方米相比,相差438套、8.79万平方米,预计今年一季度我市商品房销售将有望与去年同期持平或小幅增长。接下来我市商品房供应将持续增加,高品质楼盘将更多推出,商品房销售将保持平稳,房价将总体平稳微幅上涨。
三、建议
(一)合理营销促进销售。对于在售楼盘,开发企业要科学研判形势,抓住国家房地产政策持续宽松、棚改货币化安置、促进农民进城购房、郑州市征迁人口外溢等重要机遇,采取有效营销措施,促进商品房销售,加快库存消化。
(二)注重供给侧改革。对于新建楼盘,开发企业应当以满足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为坐标,深入市场调研,注重品质打造,突出产品特色,主动开发功能全、品质优、适老宜居的成品住宅;有实力的企业还应当注重探索创新,实现向旅游地产、文化地产、养老地产等的多元发展、转型升级,促进持续发展。
(三)支持服务企业发展。对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持续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及时公开市场运行信息,稳定市场预期;二是建立统一团购平台,降低房地产开发建筑成本;三是以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年为契机,加快完善相关开发项目相关基础设施配套,推动项目顺利建设和功能完善;三是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政务协调体系,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促进房地产开发项目早开工、早销售、早竣工、早投用;四是加大城市宣传推介力度,吸引更多域外人士到荥阳购房置业,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