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劳动监察行政执法检查模式创新、规范执法行为、做好劳动保障监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公正监管,进一步打造我市和谐规范的劳动用工环境,现就开展2022年度劳动监察执法,结合大队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基本原则
依法履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确保随机抽查有序开展。
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切实做到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文明公正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统筹协调。利用全市统一的“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的“一单两库”建设和计划制定落实,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联合惩戒。做好涉企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强化抽查结果在信用联合惩戒工作中的运用,严厉惩处违法失信行为,增强震慑力,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两单一库”建立和完善工作
进一步梳理权责事项清单,依据执法人员变动做好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的“两单一库”的建立和完善工作,根据企业名录库数量和执法人员具体情况,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初步计划。
(二)制定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由办公室会同中队根据大队《双随机行政检查程序规定》研究制定制定大队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三)编制年度随机抽查计划
由办公室会同中队根据监管工作和大队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编制大队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下发各中队执行。各中队要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检查,不得随机增加或减少检查次数。确有特殊情况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备案后方可调整。
(四)严格规范随机抽查行为
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要按照确定检查事项、抽取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随机匹配、组织实施检查、公开检查结果的顺序依次实施。在具体检查过程中,要做到两人执法、亮证执法。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五)依法公开并运用随机抽查结果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检查结果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的公示,依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手段,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检查对象拒绝接受检查或在接受检查中隐瞒事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要依法处理记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六)做好随机抽查结果与信用监管联动
各中队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社会信用体系的衔接,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处理结果要依照要求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中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抽查工作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中队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推进大队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二)严格抽查纪律。监督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中队要根据本方案完善任务台账,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周报告、月统计制度的要求,按时报送双随机执法进度,实行痕迹化管理,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和结果录入。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