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88X/2024-00312
  • 荥阳市民政局
  • “双随机、一公开”
  • 2024-09-30
  • 2024-09-30
荥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荥阳市社会组织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根据《河南省、郑州市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审计工作规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开展荥阳市社会组织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定为2024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
  二、抽查比例
  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县级抽查比例为3%。计划抽查社会组织10家。
  三、抽查人员、方式和内容
  (一)抽查人员。采取随机方式决定抽查人员和被抽查单位。
  (二)抽查方式。抽查采取现场检查和财务审计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现场检查主要通过座谈了解、沟通交流、现场查看、问题反馈、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承诺等程序进行。检查人员不少于2 人,检查人员要拍摄现场检查照片,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如实记录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检查情况、现场处理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在场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     
  (三)抽查内容。根据《郑州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郑发改收费〔2020〕4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社会组织日常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行业协会、养老机构等社会组织。检查内容包括:办公设施、人员管理、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信息公开、财务管理、理事会、监事会、党建工作、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社团涉企收费、评比达标表彰、社团政会脱钩及是否存在违规集资融资、违法开展宗教活动等情况;是否存在利用黑恶势力进行欺行霸市、价格垄断、恶性竞争等涉黑涉恶等违法情形。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实施。抽查人员要严格依据检查细则,对照检查台账,对被抽查单位进行全面详细检查,坚持高标准,不走过场,认真填写现场检查笔录,严格财务审计,深入了解社会组织实际情况,认真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向被抽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通过检查促进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和服务能力建设。
  (二)严于运用。抽查结束,要及时总结抽查情况,向被抽查社会组织反馈情况,肯定好的方面,指出存在问题。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分类督导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要突出检查结果运用,把检查结果与社会组织评估、年终评优评先、政府购买服务挂钩,存在严重问题的,除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外,还应按规定降低评估等级。
  (三)严明纪律。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抽查人员不得在被抽查单位用餐,不得接受社会组织的礼品、礼金和纪念品等。
  具体抽查人员、被抽查单位、日程安排等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64674158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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