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荥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1-16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为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创建任务,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我市经过充分调研,认真准备,制定并印发了《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荥政办〔2017〕3号)(以下简称《创建方案》)。现将《创建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食品安全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和标准(2017版)的通知》(食安办〔2016〕18号)

  2、《河南省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行动工作方案》(豫政食安委〔2016〕3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6〕68号)

  二、政策问答

  1、《创建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国家于2014年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截至2016年7月已开展了两批创建试点工作,覆盖了31个省67个市。第三批创建工作自2016年7月启动,要求全国所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都要参与,我省郑州市、许昌市在列。本批次创建要求2017年底完成,2018年6月前完成验收,实际创建时间1年半。郑州市于2016年12月7日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马懿主持会议,省食药监局副局长余兴台出席动员会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程志明作动员讲话。会议要求郑州市各县区要同步开展创建工作。为落实上级部署,进一步强化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经充分调研,认真准备,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创建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于2017年1月7日印发。

  2、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的是什么?

  答: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放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放在健全完善本辖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上,以创建行动为契机,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切实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      

  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答:①食品安全状况良好;②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③群众认可。

  4、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五大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为支撑,积极推进十项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开展五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即“五大体系、十项工程、五类整治”。经过努力,全面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

  5、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亮点是什么?

  答:①突出全域参与,创建工作范围从城市到农村、从市区到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②建立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治理体系,提升监管广度深度,增强风险防控、检验检测能力;③着力开展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规范整治;④在大中型农贸市场和中型商超建立快检服务点,开展便民服务,筛查问题食品;⑤规范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打击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等行为。

  解读机构:荥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64677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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