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荥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12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健全与完善合作社指导服务与管理机制,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使其成为振兴乡村、脱贫攻坚、引导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根据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的通知》(豫农办经管[2019]10号)文件精神和郑州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12月10日制定并印发了《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荥政文〔2019〕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的通知》(豫农办经管[2019]10号)

  二、政策问答

1、《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1)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突出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的部署要求,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的通知》(豫农办经管[2019]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2、《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太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发挥政策引导扶持作用,由点到面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重塑农民专业合作社形象,推动高质量发展。

3、《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一)该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以培育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为目标,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和服务带动能力为重点,深入开展“清、查、联、提、创”为主要内容的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在现代农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该方案主要任务包括:建立联席制度、加强基础建设、做好清理整顿、抓好风险排查、加强业务培训、拓展业务范围、丰富出资方式、增强服务功能、推进联合社建设、开展帮扶辅导、构建扶持政策体系、加强示范引领、推进多主体整合、探索准入退出机制、搭建服务平台。

(三)该方案的实施步骤分为三个阶段:全面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12月10日前)、提升推进阶段(2019年12月11日—2021年9月30日)、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四)该方案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档案管理和加大政策支持。

 

解读机构: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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