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2-03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河南和郑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以控制氮氧化物、PM10、PM2.5 为重点,强化移动源、工业源、扬尘源、燃煤散烧等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和省、郑州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方案》制定的依据

《郑州市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三、《方案》主要内容说明

(一)加快推进结构调整

1.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2.积极推广出租车新能源替换。3.加强环卫车辆更换。4.持续做好涉 VOCs 企业综合整治。

(二)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

1.加强柴油货车源头管理。2.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3.加强国四柴油货车管理。4.加强非刚需车辆管理。5.做好阶段性渣土运输调整。6.持续开展柴油车零点夜查联合执法行动。7.加大柴油货车入户抽测力度。8.持续开展黑渣土车联合执法行动。9加强用车单位管理。

(三)加强工业源污染防治

1. 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2020 年 11 月 15 日起, 全市所有钢铁、水泥、耐材等企业未完成有组织、无组织及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

2. 对全市 103 家重点涉气企业实施驻厂监督帮扶,确保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污设施不达标、违法排污、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3.               实施“散乱污”动态清零。夯实网格化管理制度,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对辖区内发现“散乱污”企业的, 按照《荥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暂行)》相关规定对各乡镇、街道进行量化追责。

(四)加强扬尘源污染防治

4. 严格土石方作业管理。根据空气质量情况采取建成区内土石方作业停工(市政府批准的抢险及一类民生除外)措施,  降低扬尘污染排放。

5. 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根据气象条件采取洒水、湿扫等方式,确保市区道路达标;重点加强施工工地周边、城乡结合部、渣土清运沿线等区域清扫保洁工作。

(五)加强燃煤散烧污染监管

6. 严控散煤复烧,持续开展散煤燃烧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散煤治理薄弱部位,切断散煤非法销售、  运输、使用渠道。对辖区内发现违规使用散煤的,按照《荥阳市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暂行)》相关规定对各乡镇、街道进行量化追责。

(六)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加强会商研判,精准预报污染过程。按照国家、省技术指南,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实施绩效分级;对绩效分级结果、民生保障企业进行公告,实施动态调整; 调整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一厂一策”并进行公示。

 

荥阳市攻坚办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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