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大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建设工作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2-19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大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荥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通报,即将下发全市各乡镇办、各相关单位,按该意见执行。

该意见针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以来,对改造模式的调整。过去几年由于按照郑州市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集中拆迁了多个村庄,当年的改造模式是允许企业参与。但是多年来,存在个别企业只重开发、轻安置,导致征迁群众多年回迁不了,造成一系列遗留问题。

该意见参照了郑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棚户区安置居住用地供应的意见》(郑政办〔2020〕22号)、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土地储备制度改革加强储备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郑办〔2020〕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规范了新的改造模式,大棚户区改造建设由政府主导并指定市级平台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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