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04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问:荥阳市开展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修复城市水生态,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这不仅是贯彻新型城镇化和水安全战略要求,更是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的重要举措。我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郑州市要求,全面推进海绵城市规划建设,通过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工程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植被、土壤、湿地及其他自然下垫面和生态本底对雨水的吸纳、滞留、蓄渗和净化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削减径流污染负荷,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促进雨水资源有效利用,积极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问:什么是海绵城市,什么是低影响开发?

答:海绵城市是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统筹协调水量与水质、生态与安全、分布与集中、绿色与灰色、景观与功能、岸上与岸下、地上与地下等关系,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使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

海绵城市建设的意义在于适应环境变化、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达到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城市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保障城市水安全、复兴城市水文化的多重目标。

“低影响开发”指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通过生态化措施,尽可能维持城市开发建设前后水文特征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与径流污染的增加等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问:关于荥阳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及《荥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政策亮点是什么?

答:一是因地制宜、统筹建设在进行城市生态本底条件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措施,统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排放系统。

二是全面推进,分类实施。我市新城区、产业集聚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新建单位及小区要全面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老城区要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更新、公园绿地建设、道路改造等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三是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扩大政策支持空间,营造优良发展环境。主动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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