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2-19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郑政办〔2023〕3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荥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意义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三、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浓度达到3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48天,重污染天比例不高于1.2%;国省市控断面稳定达标,基本消除劣V类断面,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荥阳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荥阳建设取得新成效。

四、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到“四个坚持”,守住“三个底线”,把好“三个关口”,强化措施,压实责任,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明确了PM2.5、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省市控断面水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等目标任务。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着力解决制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突出抓好“十大行动”。即城市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行动、交通运输清洁行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工业行业升级改造行动、黑臭水体消除行动、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行动、农业绿色发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行动等10大行动25项重点任务。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要求,确保任务落实、目标完成。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解 读 人:柳向亮

联系方式:15981965257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2024年2月18日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