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7863874/2021-00006
  • 荥阳市人民政府
  • 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2021-01-31
  • 2021-01-31
荥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荥阳市政府网站(www.xingyang.gov.cn)或荥阳市政务服务网(xy.public.zheng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荥阳市索河西路032号;邮编:450100;联系电话:0371-64661799;电子邮箱:xyszfxxgk@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省、郑州市工作部署,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力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我市以荥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网为主要平台,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优化公开质量。一年来,我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0余条,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及相关政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基层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02余条,围绕我市经济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成功举办“在线访谈”8期。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应对能力。全年,共受理、办理信息公开件120件(6件属于2019年受理),涉及申请全部按照规定予以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遵照《保密法》、《档案法》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每条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对拟公开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和研判,在确保非涉密的基础上将能予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告知;按照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准确答复申请人,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转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上传政务服务网,便于有需要群众查询;妥善处理上级交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监督保障方面

今年,我市继续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等,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推动工作,抓好落实,取得成效。同时,完善联络员制度,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工作规则、工作要求进行进一步优化,强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五)行政复议、诉讼方面

全年参与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2件,结果维持1件、尚未审结1件;行政诉讼案件25件,其中8件驳回对方诉讼请求;5件结果纠正;4件对方撤销诉讼;其余8件尚未审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3

13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2

-12

126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42

-938

5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74

-1492

335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50

26656.30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4

0

0

0

0

0

1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4

0

0

0

0

0

9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2

0

0

1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0

0

0

0

0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4

2

0

0

1

0

1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2

8

5

4

8

25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需要了解的信息存在差异化,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

2、政策解读的形式上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使用动漫、图文等形式。

3、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

2、进一步强化解读。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加大解读力度,尝试多渠道、多形式,用群众听得懂、看得到的方式开展解读工作。

3、进一步加大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力度,邀请上级专家、学者举办培训班、交流会等,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工作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内容、质量符合信息公开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