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7863874/2021-0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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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20-01-01
  • 2020-01-31
  • 2020-01-01
荥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荥阳市政府网站(www.xingyang.gov.cn)或荥阳市政务服务网(xy.public.zheng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荥阳市索河西路032号;邮编:450100;联系电话:0371-64661799;电子邮箱:xyszfxxgk@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省、郑州市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力度,公开的方式进一步多样、公开的领域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实效进一步增强。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19年我市以荥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网为主要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优化公开质量。一年来,我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00余条,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及相关政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网公开政府信息4300余条,围绕我市经济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成功举办“在线访谈”11期。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年来,我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应对能力。慎重稳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年共受理、办理信息公开件366件(4件属于2018年受理),其中365件按照规定予以办理答复;其余1件正在办理中。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遵照《保密法》、《档案法》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每条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对拟公开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和研判,在确保非涉密的基础上将能予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告知;按照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准确答复申请人,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转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上传政务服务网,便于有需要群众查询;妥善处理上级交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19年5月根据国务院、省市工作安排,我市对全市各相关单位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7月根据工作要求,对全市开展了政务新媒体整合、关停工作。经过多次召开会议传达要求,多次现场沟通指导,多次与省市主管部门及微信、微博运营商协调,于9月份圆满完成郑州市既定要求。全市57个政务新媒体,完成整合、关停55个。转为个人账户、移交党委部门运维各1个。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19年我市先后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等,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推动工作,抓好落实,取得成效。同时,根据领导变动、调整,及时更改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建立联络员制度,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工作规则、工作要求进行完善,强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在评议工作中,我市以机关工作人员、聘请法制顾问、市民为对象,发放调查问卷500份,收回467份;调查问卷结果表明,对我市工作总体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56%;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总体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9.3%。

(五)行政复议、诉讼方面

全年参与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1件,结果维持1件;行政诉讼案件11件,其中6件驳回对方诉讼请求;3件对方撤销诉讼;其余2件尚未审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7

17

17

规范性文件

24

24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4

 -118

 57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90

 13

 1,1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92

 117

 2,509

行政强制

 3

 -1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896

70,377.41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3 

1 

0 

 0

 0

 0

36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5

 1

 0

 0

 0

 0

29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0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5 

 0

 0

 0

 0

0 

1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0

  0

 0 

 0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0

  0

  0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364

 1

  0

  0

 0 

  0

  36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9

0

0

2

1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政务公开骨干队伍还没有完全建立;二是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三是涉及个别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仍不同程度存在公开不及时、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具体的现象。

(二)改进情况

一是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涉及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逐步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三是加大工作力度,按照落实“五公开”要求,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重要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各方面争取新突破,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