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荥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严格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指导、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现向社会公布荥阳市人民政府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将通过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ngyang.gov.cn)对外公开。如对报告相关内容有疑问,请与荥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荥阳市索河路市人民政府院内政府办公楼4017室;邮编:450100;联系电话:0371-64661799;传真:64661797;电子邮箱:xyszfxxgk@126.com)。
一、概述
在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全市各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狠抓国务院办公厅安排部署的九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监督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明确责任分工,加大重点工作推动力度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我市根据工作需求成立了荥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安排专人专抓具体工作,从而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郑政办文﹝2013﹞49号)文件要求,我市积极组织涉及九大重点领域的15家单位对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对九大领域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各相关单位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将重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对全市重点领域公开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加强监督学习并规范发布审核流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3年,我市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24个政府工作部门以及15个乡镇、街道办进行了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进一步了解各级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9月初印发了《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荥政办【2013】39号)确保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各级各部门对本单位产生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保密审查时,要提出具体意见,交予指定的保密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后,由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公开发布。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工作纪律,全力保证本地本部门信息的绝对安全。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
作
今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在办理过程中,市领导高度重视,并组织涉及的部门,对每一件申请的信息都做到了详尽的调查研究、准确的推敲答复内容,杜绝出现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推卸责任的现象。办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没有出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底,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数198条,占8%;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835条,占34%;规划计划类信息数63条,占3%;行政许可类信息数149条,占6%;其他类信息数1241条,占49%。
公开形式不断优化,通过网络公开1844条,占总数的74%;通过《公报》公开206条,占总数的8%;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121条,占总数的5%;通过其他方式公开304条,占总数的12%。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受理公民个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共办理答复4件,答复率100%。全市未收取依申请件办理相关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2013年全市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公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五、主要问题
2013年,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较快的一年,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监督考核、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二是少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高,公开重数量轻质量,深度有待拓展,效果有待提升;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不规范等现象;四是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均衡等。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4年,我们将按照上级部门及《条例》的总体要求,继续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手段,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规范、流程等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监督力度,努力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把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效地落到实处,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机关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
(三)严格把关,做好发布审核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一切虚假信息,防止影响稳定、破坏团结的信息出现。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度。
(四)加强网络建设,创新公开方式。充分发挥网络储存量大、便于操作、覆盖面广等功能,利用互联网和电子触摸屏等现代化手段进行公开,加强各级各部门网站建设,不断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和规范网上政务公开工作。